大连木门厂家_大连大成木门厂

如果房产是在父亲名下,儿子结婚后突然死亡,请问儿媳有财产吗

时间:2024-04-16 18:50:28 浏览量:35583

    儿子去世房贷如何处理

    如果房产是在父亲名下,儿子结婚后突然死亡,请问儿媳有财产吗?

    您好,谢谢邀请。

    按照我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总则》的规定。夫妻双方结婚了一方突然去世,另外一方对去世一方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分割出自己份额的权利,除此之外没有权利。

    题主说到的房子,在公公名下,这种情况下去世的丈夫对那个房子都没有权利,何况你只是公公的儿媳妇,显然地,依法律依道德依传统,这个儿媳妇都对公公名下的房产没有权利。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如果媳妇不再嫁,一直在这个家庭生活,并且照顾年老的公公,那么多年以后公公去世以后,儿媳妇可以享有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

    如果这个儿媳妇没有婚生子女,那么儿媳妇对公公的房产有两个理由的继承权,一个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所获得的继承权,一个是替死去的丈夫代位继承所产生的继承权。

    父母全款给儿子买的房,儿子突然去世,其有一子,那他的老婆可以分多少房产?

    父母全款为儿子买的房,儿子突然死亡,生有一子,配偶能够分到多少房产,这要看房产的归属权究竟是谁,才能给予明确的答复。

    父母全款给儿子买的房,房屋的主权应该属于父母的。如果父母没有把房产的归属权赠予儿子的话,房产证上依然写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屋产权依然是属于父母的,儿子只有居住使用权,儿子死亡,这不属于遗产,作为儿子的配偶,就不能把房屋当做遗产继承。

    如果父母全款给儿子买的房,是属于无偿赠送给儿子的,并且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房产的归属权就属于儿子。儿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儿子突然死亡,它就是儿子的遗产,可分别由父母,配偶,子女平等继承,配偶可占整个遗产的1/4权利。

    如果父母全款给儿子买的房,不仅是无偿的赠送给了儿子,儿子还在房产证上添上了媳妇的名字,依法这就是儿子又把房子的拥有权分了一半给老婆。那么,夫妻双方对整个房产就有了共同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儿子突然死亡,儿子的遗产只有整个房子的1/2,可由父母,子女平等继承,各占1/4。配偶可占整个房产的5/8。

    以上分割房产的方法,是有法可依的,不仅法律认可,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热门话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