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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医保网 长春市医保变更吉林省医保怎样办理

时间:2024-04-25 22:56:34 浏览量:77633

    吉林省长春市医保网 长春市医保变更吉林省医保怎样办理?

    长春市医保变更吉林省医保怎样办理?

    市医保变省医保的办理流程: 首先在长春市办理停保(灵活由本人办理,职工由单位办理)。

    本人在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本人或者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备注:收件单位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收件人:陶明、韩风;收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路166号;邮编130000;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行政区划代码:220100)。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到《联系函》后,将其《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回该人员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吉林省长春市与吉林市之间医保关系可以转移吗?

    医保不可以转移。不过可以按如下办法处理:

    1、户口在吉林市,而长期居住在长春的,可到吉林市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即在长春市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长期住院治疗。

    2、如果不是长期在长春居住的,而是暂时到长春住院治疗的,可在长春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同时须到吉林市社保局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出院后需在60个工作日内,凭住院清单和发票回吉林社保局报销。异地报销的比例会低5%。

    3、如果本市无法治疗需要转到外市治疗的,可由三类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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