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木门厂家_大连大成木门厂

高空抛物,为何屡禁不止

时间:2024-04-26 06:41:28 浏览量:20695

    为什么高空抛物很危险

    高空抛物,为何屡禁不止?

    主要是教育和惩罚度,教导与制约双管旗下。

    加大高空坠物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层住户人群素质和安全意识。

    把高空坠物例入法律法规,如果造成了人员和财产的损害,给与严格的法律制裁。

    重庆一男子被从天而降的飞刀直插男子后脑勺,高空抛物为何屡禁不止?

    重庆男子迈开脚,路过某一小区道,万万没有想得到,飞来横祸自己遭。从天而降一把刀,直插男子后脑勺。

    顿时疼痛把牙咬,目光本能往上瞧,自然啥也看不了,一声粗语口中飙,无奈忍痛电话掏,民警一二零都到。

    男子后脑插把刀,四周鲜血往外冒,不过状况还算好,能动能走能话唠。看见救护车子到,自己走进车里猫。

    送到医院片子照,没伤动脉菩萨保,医生巧妙拨出刀,上药之后纱布包,消炎还把药水吊,先后花费几千钞。

    民警还在调查搞,恐怕多半难以找,楼上监控设备冇,恰似大海把针捞。男子可能白挨刀,只能愤怒发牢骚。

    丢刀之人真无聊,人命关天脑后抛,有朝一日祸事到,恐怕不好把难了。轻者赔偿掏腰包,重者恐怕要坐牢。胆大妄为瞎胡闹,真是愚蠢又发宝。物业更得管理好,高空装好监控瞧,固定证据有人找,管教肇事者难逃。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当然有责任了,只要交物业费了,业主在小区内不光是高空抛物,比如老公出轨老婆通奸,杀人放火抢劫偷盗,下雨湿了头太热出了汗,孩子出生老人去世等等,物业都该高额给赔偿。

    如果杜绝危害极大的“高空抛物”行为?

    杜绝高空抛物,从自己做起。

    我们每年都可以看到高空抛物致死的新闻,这种悲剧让人唏嘘不已,无辜的过路人,不负责任的高空抛物,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曾经为经历过两次高空抛物危险,一次是高空丢下的玩具皮球,一次是楼上倒下的水,虽然都是落在我面前,在庆幸自己幸运的时候,也在害怕什么时候会倒霉的落在头顶。

    如果说要杜绝高空抛物,除了要严格的管理外,还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因为往往很多高空抛物都是小孩子没有安全意识,随手一扔造成了悲剧。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有些没有素养的成年人,但是对于这类人我们只能严加管控,出现一次高空抛物就要严惩一次,让其明白高空抛物的后果。

    希望高空抛物现象不再出现,虽然这是一个畅想,但是这种悲剧实在不想再看到。

    对于小区高空抛物这事情你是怎么看待的,到底是归物业管理还是该报警?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对于小区高空抛物这件事来说,我的理解物业要管,严重的还需要报警。

    在生活中,由于现代生活条件都提高了,环境也变了,人人都住上了楼房,这就产生了一个扔垃圾的问题。

    扔垃圾是一个非常简单容易的事儿,只要出门下楼就顺便拎出去就可以,可有些人他就不这么理解,更有人做出了越格的事儿,从高空往外扔垃圾。他认为自己省事了,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别人看不到,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不良的坏习气。真的要调监控,一切都一目了然。

    从高空窗户往外扔垃圾,我觉得这样的人就是有失社会公德,而且是一种非常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他的人品一定有问题,贪图自己方便,不顾小区的环境,不顾伤害别人,说重了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非常的不道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更严重的是,由于你高空抛物环境受到破坏,财产在受到损失,邻里之间还不和谐,严重的影响了社会风气,那必然是要有警方介入。还有由于你高空抛物过失致入重伤的更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只有通过法律,解决起来办法要好得多。

    总之,高空抛物这种不良习气是一定要杜绝的,希望物业及时宣传教育,对业主提高居民素质,装上监控,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

    我们更加希望广大业主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要做那种损人利己的事情,在一个小区生活就要互相关照,不给别人添麻烦,这才是最起码的做人的应有道德。

    小区总有一些素质不好的人高空抛物,乱扔垃圾,您是怎样看待小区高空抛物事件?

    高空抛物具有高度危险性,害人害已,在高楼林立的城市,简直是社会公害,虽如此,各种高空抛物悲剧还是不断上演,早几天深圳又有新闻了。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2019.11.14日发布巜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4,要求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纠纷。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现实危害,深刻认识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法惩治此类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此类行为发生。

      5.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6.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7.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河南5岁男孩被6岁男孩高空抛物砸死,为何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谢邀……这些问题可不是也不能一句话能解决得了的事情,每一个小区设施及配套都不一样也不同……!相对而论高档小区在配套方面比较完善,个人建议无论高档或低档应多安装监控探头,值得一提的是要多加装高清探头,从地往上照着窗户,多角度视射才能监管到位,如一旦有高空抛物就能抓住对方予以震(摄)……!才能大幅度减少伤害……。

    (图片来自网络)

    高空抛物越来越频发了,我们有什么办法来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

    从儿童做起 课堂上设置相关课程 从小做起。

    吓坏人的高空抛物,该如何对它说“不”?

    能干出这种事的都是缺德脸皮厚的人,他们根本就不在意别人的鄙视和谩骂,更有心理变态者会故意为之!

    因为高空抛物的行为一直都没有纳入法律条文中,所以这事只要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或者抓不到当事人,根本就无法可依,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制裁!

    即使抓到了当事人,如果事态不严重,也只能在道德范围内说服教育,所以高空抛物的行为至今屡禁不止!

    我要是知道谁家干的缺德事,我就去他家堵锁眼堆垃圾,他给别人添堵,那么我也让他难受,这种人只有让他们本身受到损失,他们才能有所收敛!

    六安一老人高空抛物,砸死路边一年轻女子,被判处一年,如何看待此事?

    一、观点:

    虽然段某不是故意置人于死地的,但一年的刑罚确实让人感觉对死者及其家属不公平。

    二、事情经过:

    安徽省六安的一五保户段某六十一岁,以县城工地打零工为生。去年底他为某建筑工地清理建筑垃圾,由于垃圾不好清理,且想到到中午工人们都已经下班,所以他便有了个想法,他简单向下张望后,便将水泥块及竹垫直接拖拽后从7楼扔下去。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附近居民王某琴刚好从楼下路过,且水泥块刚好砸中王某琴,于是王某琴便满头是血的倒在地上,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王某琴已死亡。

    近日,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获金寨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段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三、珞珈微评:

    1.工地应该有工地的要求,不经同意不能随便把建筑垃圾从楼上抛下,以免砸到猫猫狗狗甚至是人;

    2.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量刑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说法律上对过失致人死亡的惩处力度比较小。

    3.人们总是爱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正是这种侥幸心理麻痹了人们的警觉性。

    珞珈微评,品评天下。

    高空抛物真可怕,不想让孩子变成“熊孩子”,家长该如何教育?

    高空抛物的的危害家长首先明白而后要言传身教去教育影响孩子。因此说家长的品行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人格形成,

    高空抛物,被物业保安发现制止,不听,继续抛,此行为可立案吗?为什么?

    可以!

    要是这栋楼有人杀人了,而找不到凶手,是不是正栋楼的人都得判死刑,真是笑话。現代科技这么发达,高空抛物,具体位质,物体的力度这不应该太难破吧。

    孩子高空抛物,家长:砸到人我赔钱,没砸到人凭啥追责,你怎么看?

    不管砸没砸到人,家长都有责任。

    高空抛物刚入刑,你知道吗?怎么看?

    该解释的出台直指我国群众生活中日益凸显的高空抛物带来的法律问题,代表着我国法治的一大进步。我自己经常在小区的大门口、楼层的电梯口看到警示高空抛物的LED牌,上面写着“一个鸡蛋虽无奇,但它如果从15楼垂直落下砸到正好路过的行人,就会直接致人死亡!”触目惊心啊,好在本解释的及时出台给我们界定好了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足以警告那些潜在的抛物者,莫行其事,踏入犯罪泥潭,让全体社会成员一起维护大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解释分析:

    首先明确,一旦是抛物,那就是故意所为,按照行为危害程度及结果,会涉及到故意犯罪。因为高空抛物之时,行为人至少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威胁到楼下经过行人的人身安全,这是一个正常人应当预测到的范围,加上抛物具有的身体行为的主动性,足以证明行为人对于有可能会出现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反过来坠物,自然就是过失所为,按照行为危害程度及结果,会涉及到相应的过失犯罪。其原因在与行为人对于自己所管理之物的监管不到位。

    本解释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

    1、故意高空抛物,尚未造成行人伤亡等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2、故意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直接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这种情况下已满14岁的未成年人也可构成)

    3、过失使物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犯罪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才处罚)

    4、在生产作业中过失坠物致人伤亡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本罪为过失犯罪)

    尚存在的问题

    前述解释是在查明了高空抛物和坠物的责任人下才可以适用的刑法解释。实际上,往往确认高空抛物的责任人有难度,尤其是那些高层的住宅小区,对于这一点,民法领域的《侵权责任法》有规定,但仍不完善,可以总结为如下

    虽无法查明是某栋楼那一栋住户抛的物,但根据伤者伤势至少可以确定是哪一层以上的住户所抛,那么这一层住户及其以上的所有靠窗住户都要对伤者承担责任,具体表现为平均赔偿。

    另外,因为事实不明,所以这样的情况,往往不能对这些可能的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期待以后立法的逐渐完善。

    欢迎大家发表评论,期待大家点赞关注!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为何物业业主都无可奈何?

    高空抛物现象为何屡禁不止?现在都是高层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上面的抛物,依据初中物理重力加速度知识可知,下落物体速度到地面动能很大,如果正好遇到人或者车等,造成严重杀伤,轻则惨重则亡!我们每一个人都牵连到好几个家庭的幸福,高空抛物伤人或者被伤都将给几个家庭带来灾难性打击!所以一定要做到自己不高空抛物,同时监督周围人也不高空抛物!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高空抛物属于一种犯罪心理……总觉得不会被人发现,因为楼层多,无监控……特别是夜晚的时候,家里生活垃圾 懒得下楼扔,就顺手拈来扔了……也有的人觉得反正大家都不认识,又不会被逮住,觉得别人也扔了,这方面我们千万不要像别人看齐,一定要学习好的榜样!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一定要克服这种自私的思想,变换思路,做到把小区当做家一样的爱护,爱护我们的邻居,把小区当做一个大家来享受!

    通过查阅资料得知,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故,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的(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构抛物人除了承担赔偿受害人经济损的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认为,拒绝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一种公民义务。现在人们都缺乏运动,与其高空抛物,何不下楼顺便扔到垃圾桶!你的随手一扔,可能会造成他人家破人亡或终身的残疾,也会让自己留下终生的心理阴影!所以,作为家长的我们,除了自己不高空抛物,也应该从小就要教育孩子切勿高空抛物。

      珍爱他人的宝贵生命,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切勿因“高空坠物”而害人误己!

    提高公民素质,从点滴做起,监护老人孩子不高空抛物,通知遇到高空抛物要文明制止!

    近日,东莞法院审理11岁女孩高空拋苹果,砸死3个月的女婴,索赔544万,怎么看?

    近日,2019年4月18日广东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高空拋物至一名出生才三个月的婴儿重伤,至今生死未卜?

    2018年3月9日下午,凡凡的奶奶在给婴儿喂过奶后抱着才三个月的孙女在紧邻深圳市的东莞塘厦镇一处游泳池旁散步,此时凡凡已靠着奶奶的右肩睡着了。正当奶奶正欲进小区大门回家时,临空飞来横祸,一只苹果不偏不倚“啪”的一声砸中了熟睡中凡凡的头部。

    这一天是3月9日下午4点20分左右,奶奶发现砸下来的苹果在凡凡头部碎成了渣未,凡凡当时就昏死过去。奶奶当即就掐命中实施抢救,一边给儿媳拨电话。

    至后将凡凡送至深圳市的儿童医院救治,可半年下来,凡凡仍末醒过来。

    直至目前尚在重症监护室。主治凡凡的张医生告诉记者,孩子已进行了二次开脑手术,主要是清理淤血,但尚不能复苏,即便孩子救过来了也会造成凡凡人生的半边偏瘫。这就是当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的索赔544万余款的前因。

    事后报警方才查出是24楼的小星,通过Dna鉴定也锁定了这个女孩。

    虽说由于牵扯到第三方方房地产商的涉案,法庭择日另行开庭,但受此案早已在全国广受关注。而涉案的女孩小星(化名)也只是一个12岁的儿童。

    禁止高空拋物是一项强令性的物业管理条款。而类似于此的案件在国内多有发生,可为什么屡禁不止呢?虽说小星年幼无知,可作为家长平时却或略了这方面的教育?而开发商相关高层建筑关于安全的宣传措施是否已深入人心?凡此种种都得打上一个重重的“?”号。

    当前诉讼环绕在544万赔偿款问题上,控被双方各执己见。小星鉴护人余先生据理力争,被告律师认为诉求太高,有些理赔要求不当。这些都得看再次开庭的结果了...

    一名路过的女子被狗砸瘫告了整栋楼,高空抛物为何屡禁不止?

    二层楼掉下来的也算?

    河南一6岁男童高楼抛砖致楼下5岁男童被砸死亡,到底怎么回事?

    我们先还原一下事件的经过:

    2020年5月29日中午12时34分,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某小区,5岁的小苗戴着头盔,坐在妈妈的电动车上,到姥姥家吃饭。当电动车行驶到51号楼旁边的时候,突然从25楼的窗户里飞出一块瓷砖,不偏不倚正好打在了小苗的头盔上。由于25层楼房的高度能够达到六七十米,瓷砖下来的力度非常大。小苗的头盔瞬间破碎,虽然经过了一定的缓冲,但是瓷砖砸在脑门上力量仍然非常大。

    报警后,120急救车将小苗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但是,因为伤势过重,16时20分,小苗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情的原因:

    经过警方调查,事情的原因逐渐浮出水面。肇事者为一个6岁的男孩小赵,楼道里踢脚线坏了一块儿,这个6岁的孩子就拿起那块碎片从窗户里扔了出去,不曾想正好砸到了人的头上,酿成了大祸。

    引发的思考:

    1.高空坠物风险巨大,住在高层的居民,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从高处扔东西。

    2020年3月5日上午,绍兴市柯桥华舍街道待驾桥花园一个14月龄男宝宝被高空坠落的砖块砸中头部,造成了脑死亡。肇事者也是一个小男孩儿,当时,这个小男孩在楼顶平台上玩,他的奶奶在晒衣服,这个小男孩拿起小砖头从24层高的楼顶上扔了下去,一共扔了两块,但是,他奶奶没有阻止,最终造成血的教训。

    作为家长,一要自己不要有随便往出乱扔的陋习,二要教育孩子不能乱扔。孩子小,他可能并不知道往出扔东西的危害,作为大人就得早点教育,不要等到孩子扔的时候,或者造成事故时候再教育,那就晚了。

    2.经过居民楼的时候,要多长个眼睛

    居民楼下危险多,所以,路过的时候,一定要稍微远离有窗户的那面,并且要快速经过,不要长时间逗留。街面有窗户的楼房也是有风险的,去年不是有过一例,有个人从楼上跳下来,把准备考艺术学校的学生给砸死的事例吗?

    多留个心眼吧,没有办法。

    都2019年了为何高空抛物仍然屡禁不止?

    大家对于法律的意识还相对淡泊。对于高空抛物总认为抓不到人,那么就和我没关系。同时抛下去不那么会砸到人。而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那么只要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伤的,除非能证明和自己无关,否则都要承担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去证明和自己无关。

    您认为当下楼房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产生原因和具体防范缺失的措施有哪些?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报道不知是否真实但绝对有效,新加坡针对高空抛物的处罚:只要查清楚或有证据会让当事人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之后拍卖当事人房产充公绝不允许住此小区。人最可怕的就是没有约束和无所惧怕的东西。

    高层住宅小区个别业主高空抛物为什么屡禁不止?这些人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呢?

    高空抛物基本发生在三类人身上:

    1. 缺乏教育的所谓“熊孩子”。

    这些孩子仗着无知,家人疏忽管教,经常性做一些让人瞠目的混账事。

    很多高空抛物,正是这些所谓熊孩子恶意丢下的,从鸡蛋到金属物质,什么都有,导致人砸伤甚至致死的案例不下多起。

    对于这种未成年人的高空抛物,我认为不能仅仅教育和赔偿了之,应该由监护人代为受刑。

    而高空抛物应当入刑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

    2. 家庭纠纷引发斗殴所致。

    一部分高空抛物是在家庭纠纷打斗时,失手丢下高楼所致。

    对于这种,建议按照过失杀人或过失伤人罪处理,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3. 对家庭物品疏忽看护,或者失手造成。

    这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失手,则可以只承担民事责任。致死的,则应按过失杀人定刑。

    只有将恶意的高空抛物上升到刑罚,才能让这种行为受到重视,减少危害。

热门话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