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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已经把房子租给了我,但是他在我租借期间一直想售卖出去,怎么办

时间:2024-04-27 00:36:43 浏览量:71322

    出租人禁止行为

    房东已经把房子租给了我,但是他在我租借期间一直想售卖出去,怎么办?

    房东有把自己的房子售卖、租赁、赠予等等的权利。你与房东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在你租赁期间,如果房东售卖房子,你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依法获得赔偿或补偿。

    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怎么办?

    租的房子被房东卖掉了,看你想不想捞回点好处了,也看你抓不抓的住机会了。

    一:租期未到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

    如果您的租期还没到,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就被房东卖掉了。那么恭喜您,机会来了。首先您作为租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房东再卖房前应该和您率先签订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他签的合同就不做数,你也可以顺利的住在房子里不走。客户看到有纠纷的房子自然也是不会买的。等到这个客户放弃购买后,再有客户要来看房子你就以不在家为由,让其他客户都看不到房子,这样房东就再也卖不掉了。如果房东要违约租期,那么就要赔偿您了。

    二:租期快到了被卖。

    租期快到的情况下,就没有任何机会了,不如就成人之美了,做什么都是徒劳了。

    三:和新老业主商量,等租期到了再搬走。

    还有一种情况就只能看新业主急不急着住了。如果新业主不急着住,就可以跟他们商量能不能把老业主的租期转给新业主,这样新业主不住的话房子又可以立马产生收益,岂不是一举两得双丰收吗。如果是急着住的,那就没办法了。

    四:宰房东一笔,然后换房子租。

    如果必须要搬走,那临走前不如索性宰房东一笔。房东房子已经卖掉,最怕的就是租客问题解决不好。因为在交易的时候,业主肯定是跟客户打过包票的,租客问题一定能解决的。所以租客如果很难说话,业主会做出让步来快点打发租客的。所以在业主违约的时候,各种违约费就得好好算一算了,除了合同违约金,还有搬家费啊,换租差价费啊。以一时找不到新房子为由拖延时间,最后房贷肯定是等不及的。所以这点小要求最后业主肯定会同意的,他也不会为了这点小钱跟您打官司的。因为拖到最后房子没卖成房东违约,那房东可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大胆去提要求吧。

    不过如果碰到业主人很好的,建议还是算了吧,成全别人,就当积善积德吧。碰到那种有事没事找麻烦的房东,就狠狠宰一笔吧。

    房东在租房期间合同期把房子卖了,要求租客搬出去,请问该怎么办?

    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不管房东出于哪种情况,出售这套房子,只要你没有违约,都不能影响你继续租用这套物业的承租权利!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也就是说,“买卖不破租赁”有三个例外:(一)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三)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一种往往是在租房时在合同中的约定,很多房东跟租客签订合同,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做过约定!比如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等!或者补偿一个月房租等!第二种往往是没有在租房前查询房屋抵押情况(去当地房管局的网站就可以查询啦)。实际情况中,往往第一种较为多见,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题主还是回去仔细看看这个条款的具体约定跟违约赔付细节!如果有约定及其违约赔付条款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建议您根据法律条款跟房东协商,能协商处理最好协商处理,或者跟后来的买入房看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如若没办法协商,那就只能请求司法调解或者走法律途径!上策找两任房东协商解决,人人都有难处,换位思考力争找出好的办法!你拿商铺就是做生意,和气生财!最后才是诉讼法律,但是这样一来,出租人承租人关系紧张,生意也怕是不好做了!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①可以出售,但建议租期合同结束再进行可以避免许多麻烦。

    ②主动和租客协商,是赔偿还是等合同到期,合同没到期又不想违约,出售成功一样对所购买者和租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③除非购买你房子的客户不是拿来自住,本身就是投资做出租的那就好解决。双方出发点一样,利益不冲突,三方都好

    ④最后,如果租房合同期限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房东又急着售卖,要么房东违约提前解约,要么争取到租客的同意(带客看房问题)

    租赁期内,房东将房屋卖与他人,算不算违约?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按照上述规定,房东在合同期间把店面卖给了政府,不影响您家继续租赁该房(按原来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其次,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按照上述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您家有有先购买权。另外,如果出租方确实没有通知过您家,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您家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话,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您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但是不得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出租人与购买人的买卖合同无效。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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