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木门厂家_大连大成木门厂

为什么大型企业都喜欢用第三方去签合同

时间:2024-05-08 11:38:13 浏览量:56220

    劳务派遣工抓紧辞职吧

    为什么大型企业都喜欢用第三方去签合同?

    企业涉及到的合同多种多样,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类?对于员工来说,会有“不好的地方和好的地方”影响的,就是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劳动环境、薪酬、福利、保险、公积金等的协议性文件。

    其它的合同通不通过第三方签,只要不违法,基本上与员工没有直接关系。

    为什么大型企业都喜欢用第三方去签合同?

    有许多原因。有些是因为劳动者素质不够,他自己不知道应当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现在就业形势严峻,公司极不喜欢用劳动合同维护自身权益的劳动者!劳动者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也会选择忍气吞声

    一个大公司在招聘,签合同签的是第三方劳务派遣,该不该签?

    劳务派遣就是国内人力资源市场上的一个怪胎,就算是一个好东西,也被歪嘴和尚念外了经。首先告诉你,如果你有其他途径,就坚决不要做劳务派遣,从短期看,没有归属感;从长期看,职业发展不利;从现实看,待遇差距大。

    第一:劳务派遣就是一个人力资源机制的怪胎。

    国内的人力资源政策就像面团,随便被人捏来捏去,也不要责怪企业,有些就是政策多变造成的。比如,劳务派遣这个怪胎吧,前些年,为了给企业减少人工成本,大力推广劳务派遣政策。这就造成了,体制内和编外的巨大差别。

    这个许多人都深有体会,比如,同样的柜员,劳务派遣的2000元月薪,正式编制就是20000万元,差十倍的真的有。更可恶的就是,大公司把脏累苦的活计,都交给了劳务派遣的人干了,正式编制的人坐在空凋房里喝茶。

    还记得一幕一幕的镜头吧,在街道上钻下水道的,一定是劳务工,站在路上瞎指挥的,一定是正式工。烈日下,爬电线杆的一定是劳务工,坐在树底下打牌的,一定是正式工。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第二:比劳务派遣还怪的就是,近年来兴起的业务外包,一个比一个差劲。

    由于劳务派遣政策造成了严重的同工不同酬,社会上人人抨击,这个政策就像过街老鼠一样。怎么办呢?某些部门又出不靠谱的点子了,推行了业务外包,这个政策比劳务派遣更差劲。

    因为有关规定,劳务派遣人数不能超过职工的10%,且只能是警消门卫保洁等低层次的通用岗位才能用劳务派遣。这下子,大企业就慌了。招了这么多劳务工,怎么办?远远超过10%了,有的劳务工还坐进了办公室,成了白领,怎么办?

    有些有良心的企业,就将劳务派遣转为了合同制员工。有些企业,就采取了业务外包,就是把这些人(附着的业务)外包给外包公司,连劳务工都不如了,与企业毫无关系。什么意思呢,就是企业把这块业务,整体包给外包公司。外包公司为了承揽业务,招聘的人员,就是业务外包工,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大企业,就这样金蝉脱壳了。

    第三:劳务工、外包工,看似同工同酬,但绝对没有归属感。

    比如,一些大型国企,正式工有各种待遇,劳务工和外包工,表面上看,同工同酬,但在“实质”上还是“外人”,比如说,住房公积金,就不一样;比如提租补贴,就没有。比如说最近实行的企业年金,劳务工和外包工就没有。同在一个屋檐下,人与人就是不一样。

    综上,劳务工和外包工,除非万不得已,原则上不要签。目前,就是没有归属感,现在就没有成长性,现在待遇就有差距,将来有一天,企业要精简,第一批肯定又是拿劳务工和外包工先开刀。这是有许多教训的。

    为什么有些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是和第三方签的?

    这样可以规避你与这家公司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劳动纠纷。一般第三方是劳务派遣公司,他们有权可以做为第三方来签订合同,然后你做为第三方派遣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如果出现你工作的公司不要你了,那么你们所产生的纠纷就由派遣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近面试了个外企的公司,说要签什么第三方合同是什么意思啊,这个弊处在哪里,感觉不太靠谱啊?

    第三方合同是指外企不是跟你直接签订劳务合同。需要跟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而这个外企也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劳务公司把你派遣到外企去工作。你的人事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而你的工作地点在外企。这种情况在外企中比较常见,应该没有问题的。干了半年辞职的话,你是向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跟外企没有关系的。

    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是什么意思呢?

    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是意思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委派到现单位,即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  

    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际用工和对劳动者的管理。该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范,受劳动法律的调整。公司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成本,另外也可以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热门话题 更多